1.防爆電磁閥的類別、級別與溫度組別 1.1、爆炸性氣體環境危險區域的劃分 0區:連續出現或長期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 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 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或即使出現也僅是短時存在的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時。 0區:一般只存在于密閉的容器、貯罐等內部氣體空間,在實際設計過程中1區也很少存在,大多數情況屬于2區。 1.2、防爆電氣設備分為二類: I類 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II類除礦井以外的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 1.3、II類電氣設備,按其適用于爆炸氣體混合物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為IIA、IIB、IIC三類;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六組。(IIC是隔爆型中最高級,可履蓋IIA、IIB的應用范圍 1.4、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引燃溫度分組,見表1。 1.5、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其最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或最小點燃電流比(MICR)分級,見表2。
表1
組別 |
引燃溫度 T(℃) |
T1 |
<450 |
T2 |
<300 |
T3 |
<200 |
T4 |
<135 |
T5 |
<100 |
T6 |
<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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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類別 |
最大實驗安全間歇 MESG)(mm) |
最小點燃電流比(MICR) |
II A |
≥0.9 |
>0.8 |
II B |
0.5<MESG<0.9 |
0.45≤MICR≤0.8 |
II C |
≤0.5 |
<0.45 |
2.名詞述語 2.1、隔爆型電氣設備 具有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壓力,并阻止內部的爆炸向外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播的電氣設備外殼的電氣設備,其標志為“d”。 2.2、增安型電氣設備 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或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結構上采取措施提高安全裕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認可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電弧、火花或高溫電氣設備,其標志為“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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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型式 |
標志 |
防 爆 原 理 |
隔爆型 |
d |
將設備在正常運行時,能產生火花電弧的部件置于隔爆外殼內,隔 爆外殼能承受內部的爆炸壓力而不致損壞,并能保證內部的火焰氣 體通過間隙傳播時,降能量,不足以引爆殼外的氣體。 |
增安型 |
e |
在正常運行時不會產生電弧、火花和危險高溫,在結構上再進一步 采取保護措施,提高設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
正壓型 |
p |
保持內部保護氣體的壓力高于周圍壓力以免爆炸性混合物進入外殼 或足量的保護氣體通過外殼,使內部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降至爆 炸下限以下。 |
本安型 |
i |
設備內部的電路在規定的條件下,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 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 |
澆封型 |
m |
其將可能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電弧、火花或高溫的部分澆封, 使它不能點燃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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